甘肃农民报
2018年10月11日
第04版:1978-2018 改革开放40年

碧水蓝天映陇南

——陇南市环保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全国首批绿色工厂之一:金徽矿业

    省厅巡视员、省政协环资委副主任在局领导的陪同下视察工作

    “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场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的美丽新农村

    陇南地处秦巴山区,东接陕西,南接四川,扼陕、甘、川三省要冲,素称“秦陇锁钥,巴蜀咽喉”。

    近年来,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陇南实际,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陇南市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先后出台了《陇南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陇南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实施细则(试行)》《陇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在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考核权重,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强化了指标约束,实行“一票否决”,成立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和保护巡察办公室,配备了精干力量,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前不久还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分析了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存在的矛盾及问题,对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出台了《陇南市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蓝天保卫战,提高空气质量。从2014年起,陇南市环保局发布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告,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和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应急预警,采取应急措施,有效控制大气污染加重的趋势。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制度,市县两级共建成11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对9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开展自动监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均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截至今年8月底,武都城区PM10平均值为62ug/m³,PM2.5平均值为34ug/m³,优良天数比例为93.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实施碧水保卫战,优化水生态环境。今年以来,陇南市环保局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通过政府官网“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专栏向社会公示,督促各县区制订方案,建立台账,加快整改,各县区已初步编制了“一源一策”整改方案。陇南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修编工作,已有7县区完成了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在国控断面白龙江两水桥,新建了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已与国家联网;每月对10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及2个地级饮用水水源例行监测1次,对10个县级饮用水地表水源每季度监测1次,4个县级饮用水地下水源每半年监测1次,确保了饮用水水质安全。

    推进土壤防治,构建绿色环保家园。陇南市积极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成立了陇南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领导小组。开展土壤详查,全市设置2460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配合省上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配合环保部专家组开展了西和、成县、徽县3县尾矿库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检测,配合省站完成5个国控背景点位土壤采样工作,累计完成27家国控重点源监测,同时还完成了陇星锑业污染事件后续监测及宕昌县三昌矿业下游地表水等监测工作。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督促厂坝铅锌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西和县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加快进度,文县石鸡坝剪子坪矿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和徽县柳林镇谢坪村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环保厅审批。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进一步推动禁养区内养殖项目关闭、搬迁。

    ■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陇南市全面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通过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开展生态红线划定、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使绿色生态成为陇南转型发展的“倩丽名片”,构建山水融城的绿色生态之城。

    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7个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60个问题,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开展了督查和回头看,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陇南市本着既有利于保护,又有利于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按照省环保厅在陇南市召开的全市县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专家与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技术对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任务和进度要求,加快了全市县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于年内完成生态红线划定。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市“双查双整”集中行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特别是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全市135座尾矿库已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报备,确保了环境安全。

    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陇南市环保、发改、国土、林业、农牧、旅游、水务等7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开展自然保护区区划调整工作,积极配合省环保厅组织林业、农牧有关部门及技术单位专家对礼县香山、成县鸡峰山、文县尖山、文县大鲵等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座谈对接,目前成县鸡峰山自然保护区已经完成区划调整,其余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调整工作正在有效推进。

    ■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南市按照“服务与管理并行,以服务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部门、企业、群众三者互动,共同加强环保监管力度。

    为了增强全民环保意识,陇南市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纪念活动,通过环保倡议签名、自行车骑行、文艺展演、环保知识问答形式,隆重纪念第47个世界环境日,开展了丰富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积极推进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了《陇南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任务,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现联网。

    积极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措施,正在组织修改完善《陇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管理名录(试行)》,对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相关事项该下放的按要求下放到位,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给各县区做好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环境执法业务培训,今年5月份,陇南市环保局在成县召开了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邀请省环保厅和兰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各县区环境执法人员对康县、武都区、文县、宕昌县、徽县、两当、礼县等县区开展了交叉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24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5起,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作为山区城市,陇南市农村地区面积广泛。为改善和保护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陇南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并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目前,全市各乡镇及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已纳入集中收运处置,建立了“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目标和工作制度,全面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实现了全时全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置,乡镇容貌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在全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成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项目,有效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

    陇蜀古道上的美丽陇南犹如一幅饱蘸着激情绘就的长卷,抖落历史的风尘,身披时代的朝霞,展现她绰约非凡的风姿。一座水清、天蓝、地绿、宜居的陇南正在秦巴山地悄然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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