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胡旺弟)7月5日,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投资签约仪式在兰州举行。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首期基金目标总规模30亿元以上,省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母基金,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股同权、同步出资”原则,向市县以及社会资本募集20亿元以上,后期可根据基金运营状况和实际需求逐步扩大。这标志着甘肃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进入实质性投资运作阶段。
签约仪式上,省财政厅与张掖市、金昌市、陇南市、平凉市、庆阳市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子基金合作协议。此次签约的张掖市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金昌市农业特色产业投资基金、陇南市花椒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平凉市静宁苹果产业发展基金、庆阳市环县羊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肃北县数字有机畜牧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等6支子基金,设计总规模8.35亿元,省财政拟出资2.41亿元,撬动资金5.94亿元。
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的形式投资运作模式,母基金主要投资子基金,子基金由母基金与市县政府、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子基金的设立、投资、运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投资主要围绕强县域,聚焦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突出政策性投资取向,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新型服务业、信息产业等。
同时,省乡村发展投资基金公司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子基金合作协议,并与省内21家金融机构签署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凝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力量支持我省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