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22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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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

试点地区相关项目均实现“拿地即开工”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5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于2021年初即启动相关工作。在兰州新区、金昌经开区、玉门市开展“标准地”先行改革试点。经过一年试点,三地出让“标准地”28宗3365亩,相关项目均实现了“拿地即开工”。“标准地”改革构建了工业项目公开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过程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节约集约的新型用地模式,实现了投资项目审批方式、服务理念、政府职能三大转变,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创优营商环境的新招。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标准地”的出让程序、全流程管理环节和工作要点,分为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及用地评价等五个主要环节。出让前准备属于“标准地”打造阶段,主要由拟出让“标准地”所在地政府部门,选定拟出让地块,完成区域评估、确定控制性指标并按照净地标准完善基础配套。准备工作完成后进入按标出让阶段,相关部门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标准地超市”模块,发布“标准地”出让信息;企业竞得土地后,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审批服务阶段,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在用地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并在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公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通过与代办制、承诺制等改革联动,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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