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3月23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甘肃省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5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和采样器具按照零差率规定单独销售。“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总费用不得超过15元/人次。该价格自2022年3月25日零点起全省统一执行。
《通知》明确,群众单纯检测抗原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含方便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患者仅购买检测试剂自测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的检测服务费用;鼓励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可根据检测规模和频次,与组织检测方协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体现保本微利。
公立医疗机构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杜绝线下采购。社区居民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的,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