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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范化解大病致贫、因残致贫风险方面,优化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保障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分类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多重保障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加强技能培训,跟进后续服务,实现稳就业、有收入;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以弱劳力、半劳力为主的残疾人,支持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整合资金扶持一部分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获得股权分红。
在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和重大变故引起的风险方面,对自然灾害导致农业产业生产设施设备损毁的,采取项目补助等方式扶持农户开展生产救助;对农产品大幅减产或绝收的,乡村两级督促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到户工作;对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因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对于家庭发生主要劳动力重大变故,造成收入骤减或支出负债骤增的农户,纳入临时救助和低保范围;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建立长期帮扶机制,保障稳定收入来源;坚决打击封建迷信、赌博、高利贷和网络贷、非法集资、传销等非法活动,切实降低群众因债返贫风险。
《实施意见》还针对其他方面风险点提出了具体防范化解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防为主、防化结合,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群众主体、风险共担,通过深入广泛调研、系统分析研判、有机衔接政策,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