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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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河湖长制督察方案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云祥 杨惠熔)11月2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河长制湖长制督察方案》日前正式下发,对河湖突出问题将进行问责。

据介绍,这次督察工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督察对象为各市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对各市州督察一轮。督察内容为各地河湖长制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市州党委、政府及市州总河长、河长、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市州党委、政府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情况;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河湖采砂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行政执法监管、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等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督察结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对督察发现的河湖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河湖生态问题十分突出、河湖水质明显恶化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河湖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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