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9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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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本报酒泉讯(记者 张克勤)4月25日,酒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通报2018年酒泉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中央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介绍2019年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和部署安排。

据介绍,酒泉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逐步稳定向好。2018年,酒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7天,占全年天数的78.8%;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比率达92.6%。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6.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0.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4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8年,全市11个国控和省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北大河城郊农场、石油河西河坝桥断面水质明显趋好,全年水质达Ⅲ类标准;地下水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稳定。

2019年,酒泉市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力争各县市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1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89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2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境内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国家重点监管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成区不出现黑臭水体,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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