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9年03月19日
第02版:要闻

“轻微伤”与“轻伤”法律后果差别很大

本报记者 苏叶

王强醉酒后去当地一超市购买香烟,期间张俊也进入该超市购买香烟,随后,王强让张俊为其购买烟酒,在遭到拒绝后,王强便将张俊购买的一盒香烟拿走,双方为此发生撕扯,王强不慎摔倒在地,张俊遂在王强身上踏了几脚后被他人拉开。受伤的王强就医治疗,被诊断为“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遂报案。事后,经庄浪县公安局南湖派出所处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张俊处500元行政处罚。王强的伤情经庄浪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

2017年2月13日,王强将张俊起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庄浪县法院一审认为,本案中张俊的违法行为致王强身体受到伤害,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王强的行为亦存在过错,自行承担40%的责任。据此,一审判决,被告张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09.86元。

年轻人火气旺盛,往往一言不合就会发生摩擦,一旦发生摩擦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根据受伤程度可区分为轻微伤、轻伤以及重伤。重伤必然触犯刑法,而“轻伤”与“轻微伤”看起来就一字之差,但处理结果却截然不同。那么,致人轻微伤和致人轻伤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不同呢?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姜剑霄律师为大家进行了解答。

记者:致人轻微伤和致人轻伤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不同?

姜律师:轻微伤和轻伤只差一个字,但是承担的责任却完全不同。轻微伤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轻伤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

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致人轻微伤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和处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致人轻伤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记者:造成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能否调解或者和解?

姜律师:致他人轻微伤的,或者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经双方同意,公安可以依法组织调解,具体情形如下: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致人伤害如果被认定为轻伤,此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如果被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以此达成谅解并可要求司法机关减轻处罚。

姜律师提醒,不论争执因谁而起,动手打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切勿冲动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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