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兰州食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620102200346690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520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马勇
经本局立案调查,你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属未经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违法行为。本局在做出本处罚决定前,已按照你公司申请,依法举行听证会,并做出“该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听证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做出如下处罚:处以30000元罚款。
现依法公告送达兰城工商处字〔2018〕4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本局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10号
联系电话:0931-8472514
兰州市城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