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9年01月02日
第01版:头版

“58条”促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本报记者 李明娟

为持续加力优化营商环境,用真情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出实招促民营经济加快发展。2018年12月27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了《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58条措施。

在次日召开的全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工信厅正式解读了该措施,确保送政策到企业,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知晓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58条措施,切实兑现政府承诺。

30+28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措施》分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融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共58条。其中有30条政策措施是对国务院、相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措施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工作。在30条基础上,新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新提出: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依法依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的涉企事项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违反收费规定的退还违规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科学确定抽查频次,实施风险分类监管,有效防止扰民扰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

加大财税支持方面,《措施》新提出: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并享受专项奖补和公共服务事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并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给予奖励。

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措施》新提出: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和公示机制,搭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债、绿色债券;大力推动适合中小微企业自身特征的融资产品;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互联互保,建立企业、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推进供应链融资,支持银行对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线上融资业务,政府采购部门要及时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建立“政保贷”联动机制,稳步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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