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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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201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8%

本报兰州讯(记者 牛占虎)近日,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布了甘肃省2018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确定201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4%,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平均工资增长下线4%。

据了解,该调控目标是根据 2018年全省经济形势预测和 2017年我省经济状况分析结果为依据确定,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省人社厅要求,各类企业、机构和团体要严格依据 2018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综合考虑自身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企业职工工资在本地区的水平。同时,结合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的开展,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照下线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特别困难不能进行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决定暂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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