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8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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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警:

因避让救护车交通违法可免罚

本报兰州讯(记者 房惠玲)6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避让救护车“无忧避让”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避让急救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录入系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200元。但驾驶员也担心避让这些车可能会产生交通违法行为,兰州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在对交通违法进行录入时,会有一个人工分拣的过程,因为避让急救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录入系统。”

对于如何礼让急救车,交警部门也提醒:一、遇相对方向来车为急救车,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急救车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急救车先行。二、同一路段,驾车在急救车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急救车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急救车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三、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急救车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四、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急救车。五、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指挥,所有车辆一定要服从民警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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