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8年06月26日
第05版:安全生产

开展送教上门培训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本报兰州讯(通讯员 刘开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安监局党组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将今年确定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根据2018年培训工作计划,省安监局决定从2018年3月8日开始,以市(州)为单位,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体,分批次对14个市州所辖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送教上门集中培训。截至6月1日,对14个市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任务已全部完成,培训矿山、危化、建筑、交运、电力、教育、商贸、市政监理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570余人。

针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省安监局调整工作思路,采取送教上门培训、主动服务企业的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知识培训,警醒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帮助他们解决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鹤立亲自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授课,深刻剖析近几年我省生产安全典型事故,对企业领导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严不细等问题和差距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汉杰也进行了多场授课。培训特别邀请四川省安科院高级工程师、四川省安全生产专家范惠玲教授在所有市州就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了宣讲。她结合自身经历和大量案例,深入浅出,以案说法,对安全生产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危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省安监局开展的送教上门培训,得到了企业及基层的积极响应和广泛赞誉。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所在,这次送教培训很及时、很重要,培训内容实用性、针对性非常强,对于今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不少企业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责任落实落细到全员岗位上,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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