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8年01月12日
第02版:要闻

我省十举措加快陇药产业发展

(接1版)

《通知》确定,全省要加快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集中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种植基地,良种生产基地每亩补助2000元,种苗繁育基地每亩补助1600元,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助400元。地方政府自主开展的大黄、甘草、柴胡、黄芩、红芪、板蓝根的中药材保险,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适当给予补助。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对已完成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研究和试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备案管理,允许在省内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使用。要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品种,实施“一品一策”定向精准培育,力争培育2—3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5—8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陇药大品种。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新产品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2—3年贴息支持。对国家认定的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通知》确定,全省要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联合国内医药领域会展企业在我省组织举办全国性医药展会,每年举办一届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对参加由省上统一组织或列入省上重点展会计划的境外展会给予支持,其中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业展会,展位费全额支持,其他国家的专业展会展位费按80%给予支持。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增值税。对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甘肃地产药材品种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农产品税收抵扣政策。此外,全省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从今年起,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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