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陇通卡用户:
根据国家营改增“降本增效”总体要求及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实施方案,为方便ETC用户出行和获取电子发票,现对我省ETC用户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单位用户(携带陇通卡、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用户(携带陇通卡、行驶证、身份证)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前往办理网点补录信息,并相互转告。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咨询电话:0931-8529861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