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17年09月26日
第03版:市县

永昌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本报金昌讯(记者赵吉仁)近日,永昌县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降低就医门槛,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就医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

永昌县卫计局确定了全县12家一、二级医疗机构作为“先诊疗后付费”的定点机构。从9月7日起,对“建档立卡户”住院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所有参加医保的城乡住院患者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条件的患者确定住院治疗后,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减轻了患者的垫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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