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网消息 记者7月3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办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发布,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规定》明确,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也就是说,手机预装软件必须能卸载。
针对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乱象,《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对于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而且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如有违反,通信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公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用软件线索,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强大的预装市场需求让手机厂商“近水楼台”,预装软件已成为手机厂商重要的利润来源。根据业内标准,预装一款软件大概可以获得一到十块不等的收入,如果一款手机出厂前预装十款软件,手机厂商便能获得近百元额外收入。由于《规定》堵住了预装软件的收入来源,将促使手机厂商从其它环节寻找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