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人报
2019年03月15日
第02版:经 济

省消协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胡江

    3月11日,省消费者协会召开消费维权情况通报会,发布了2018年我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收藏品虚假宣传纠纷、洗浴场所安全存隐患致人重伤、抽奖套路引发的纠纷等消费维权事件。

    虚假宣传惹纠纷 成功调解化干戈

    2018年1月11日至1月27日期间,蒋先生的母亲先后从兰州轩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买了6件收藏品共计142400元。因为收藏品没有鉴定证书及该公司不出具发票,蒋先生多次找该公司要求退货被拒,随投诉至省消协请求维权。

    经省消协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并指出,首先消费者购买是因为偏信公司对商品今后会高价回收的宣传,其次这些收藏品没有国家鉴定机构的鉴定证书,甚至连正规发票都没有。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财产安全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应当给与消费者退货处理。经过多次调解,经营者认识到错误,分两次退还了蒋先生母亲购买收藏品的全部款项142400万。

    孩童洗浴受重伤 商家漠视拒调解

    2018年5月26日,消费者康先生带着七岁的女儿去兰州市城关区汗蒸时代水善汤泉洗浴酒店洗浴用餐时,孩子不慎踩入没有任何遮挡物和警示标语的水坑中,导致左腿穿洞,前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因伤情严重,需要经过多次治疗及术后修复才可康复。随后康先生多次与洗浴酒店进行交涉,希望经营者支付孩子的后期治疗费用36000元,但洗浴酒店负责人推诿责任,只支付了第一次手术费用4000元,消费者无奈之下求助省消协希望得到帮助。

    接诉后,省消协与该酒店取得联系,了解到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随向洗浴酒店负责人告知,明知酒店设施或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向消费者说明情况,也未作出明确警示标语,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洗浴酒店拒绝省消协的调解,声称让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省消协终止调解,指导消费者借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购物抽奖套路深 消协维权退玉款

    消费者陈女士、张先生、董女士先后于2018年5月3日、6月4日、6月11日在嘉峪关市东方百盛购物广场购物后,被告知凭购物小票可以参与抽奖。三位消费者均抽得一等奖后,分别以一折价格8578元、7900元、4286元购买了不同款式的玉镯三只。其后,因为质疑玉镯的品质,三位消费者分别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不但收回了购物凭证,而且不予退货,消费者诉至嘉峪关消协长城分会请求维权。

    接到投诉,嘉峪关消协长城分会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销商分别向三位消费者退还了购买玉器全部款项并致歉,消费者表示满意。

    续保押金引投诉 解除绑定还担责

    2018年7月,白银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消协分会连续接到周某、杨某、宿某、韩某、岳某等5位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其分别通过银通汽车商贸公司、钦盛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起亚4S店汽车销售公司、悦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汽车销售公司购置汽车后,均被强行收取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续保押金,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请求维权。

    接到投诉,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认为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存在强制性消费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过调解,这4家汽车销售公司向5位消费者全额退还续保押金。

    预付消费有风险 诚信经营是根本

    2018年1月10日,临洮县消协接到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其于2016年1月1日在临洮县绿洲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办理了一张价值800元的储值卡。但是,2018年1月10日杨先生到该合作社消费时,却被告知已超过使用日期,不能使用,消费者认为,当初办理储值卡时并未标注和告知使用期限,要求继续消费。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投诉至临洮县消协洮阳分会请求帮助。

    洮阳消协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与临洮县绿洲有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经了解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后双方才达成协议,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提供12箱有机蔬菜,从现在开始每个星期提取一箱,取完为止。消费者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分期付款购手机 暗藏陷阱维权难

    2018年4月,陕西消费者杨先生在康县杰达通讯门店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并现场办理了12个月的分期付款手续。前3个月每月平均支出费用344元,但是,消费者发现第4个月需支付的费用竟然高达778元,如果按此类推,到年底,那么需支付的费用将远远超过经销商和担保公司深圳普惠快信业务员不超出利息加本金3000元的承诺。为此,消费者诉至康县消协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康县消协接到投诉后了解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过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终止签订的电子格式合同,按裸机正价通过微信现场支付了手机应付的余款,双方表示满意。

    电动车刹车失灵 厂商消极不担责

    消费者王女士到省消协投诉称,自己于2017年10月28日在网上“汉森节能”店购买了一台“兜纳K1”折叠电动车,(厂家名称:江苏极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5月8日,王女士在骑行中因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电动车直接冲向弯道边的水泥防护栏上,造成消费者身体大面积软组织损伤,上嘴唇撞裂。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13万元,消费者要求被拒后,诉至消协请求维权。

    省消协与网购平台取得联系,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过数次电话和经销商协商,经销商最终给予消费者赔偿2万元。但是该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江苏极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赔偿2万还是1万之间反复徘徊后,拒绝赔偿。消费者于今年10月向法院起诉,法院已立案处理。

    “崔大夫”整容变毁容 消费者求偿不得愿

    消费者唐女士向省消协投诉称:自己于2018年1月在兰州崔大夫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崔大夫”)做隆鼻术、双眼皮和眼睑平整术以及纹眉术后,出现左右上眼皮不平整,左下眼睑外翻,鼻子歪曲和左右眉形不对称等现象。经过沟通,“崔大夫”又做了补救措施,但是,情况不仅没有好转,而且出现鼻腔内发炎、流清水,继发偏头痛、眼睛流泪、视力下降等症状,消费者投诉至省消协,要求兰州崔大夫美容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形象损失费、误工费等各类费用总计103万元。

    接诉后,省消协邀请美容美发协会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由于“崔大夫”不仅不积极解决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问题,而且数度推诿责任,甚至指责消费者无理取闹。最终双方未达成共识,终止调解。

    房产中介耍赖皮 罔顾法律应谴责

    赵女士夫妇到省消协投诉称,因购房,与科威国际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甘南路店签订了购房协议,合同中约定如果消费者赵女士因政策性等原因无法将户口迁至兰州市,因而导致房屋购买失败,“科威”将同意无条件退还定金和部分购房款共计75000元整。“科威”向消费者提供了相关《保证书》。但是,当消费者确因政策性限购而无法购房,和“科威”协商退款却被拒。消费者多方求助无果,诉至省消协请求维权。

    接后诉,经省消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过两次调解,由于“科威”坚持只能退部分定金和房款,消费者不予认同,双方终止调解。其后,消费者诉至相关行政部门,该起投诉才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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