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人报
2019年01月18日
第03版:法制·社会

帮你支招

    抵押物被私下转卖抵押权人该怎么办

    去年,邻居从我这里借了8万元钱,给我打了张借条,上边还写明把他的车抵押给我。后来没过几天,邻居就以10万元的价格把车卖给了不知借款一事的刘某,当天刘某就把车开走了。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首先,要看邻居把车辆抵押给你后,是否在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抵押登记。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即便邻居在卖掉抵押的车辆前未经你同意,也无法从刘某处要回售出的车。即未经登记的动产作抵押,抵押权有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这种情况,在邻居获得价款后,你可以提前向邻居主张清偿债务或提存。反之,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你除了可向邻居主张清偿债务外,还可以主张邻居与刘某的买卖无效,恢复“邻居欠钱抵车”的状态;另外,刘某如果愿代邻居偿还8万元债务的话,车归刘某所有。

    楼内广告电视扰民业主能否要求拆除

    近日,我发现我家楼梯间墙壁上安装了广告电视机,从早吵到晚影响休息,而且电梯间也因粘贴广告弥漫着难闻的胶味,与物业公司交涉多次都不见拆除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们不同意,业主委员会应拒绝广告进入小区。

    同时,广告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应擅自单方支配。安装广告电视首先应取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收入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可随意支配。如果与物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前房产赠妻子离婚时房子归谁

    我是一名白领,结婚前没有什么财产。我丈夫家境富有,他在结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我俩结婚3周年时,丈夫说把那套婚前买的房子作为礼物赠与我,我当时高兴极了。但是好景不长,如今我们感情破裂,现在准备离婚。请问,当时他赠与我的房屋没办过户,这房子到底属于谁?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由于房屋是你丈夫婚前财产,虽然赠与你,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男方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后,房屋仍属于男方。

    借款人意外死亡钱还能要回来吗

    去年,一个朋友做生意找我借了20万元钱,并打下一张借条。不料,半年后朋友因交通事故死亡,他的遗产已被其父亲、妻子、女儿继承,我找他们讨账,他们却一直躲着不见。请问,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另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你可向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其父亲、妻子、女儿要求偿还借款,其父亲、妻子、女儿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20万借款承担偿还责任。其父亲、妻子、女儿不予偿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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