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人报
2019年01月1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兰州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侦办的“7·11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已被提起公诉,从抓获犯罪嫌疑人至提起公诉,历时3个月。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人夏某、盛某二人纠集方某、胡某等4人总共向全国28个省、市共1328人放款,总盈利1316713.77元。该案是兰州市公安局办理的首例“套路贷”案件,也是兰州市首例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公诉的“套路贷”案件。

    在本案中,嫌疑人通过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与借款人以借一押一的方式签订虚假的不平等《借款协议》,《协议》签订后,犯罪嫌疑人先向借款人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通过借贷宝账户全额转账放款,然后再让借款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将押金及30%的“服务费”返还回来,制造虚假转账流水,制约借款人按照嫌疑人设置的“套路”偿还借款。

    同时,在“套路贷”案件中,一些无需抵押或者无需提供任何抵押物的“套路”,迎合了社会上一大部分人的需求。其实许多受骗者一开始可能就已经觉察了其中的陷阱,可为了获得急需的资金,于是怀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最终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以至于后期偿还的利息远高于借款本金。

    当借款到期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收取30%至40%的“服务费”“展期费”等名义虚增受害人的债务,同时,将借款人介绍给其他放贷人,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累加借款人债务,从中牟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又通过“呼死你”软件对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轰炸,并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微信的方式向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群发威胁、恐吓、辱骂等侮辱性信息以及该犯罪团伙P图制作的有借款人头像的“灵堂”照片,有计划地进行“软暴力”催收,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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