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人报
2018年09月14日
第03版:法制·社会

【案件传真】“27岁中将”招摇撞骗

    2017年11月底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57岁的娄志英,头发花白。法庭上,她被控涉嫌冒充军人身份,打着借款投资的名义招摇撞骗。

    检方表示,2013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北京金澳国际大厦等地,娄志英多次介绍自己属于部队、有很强背景,从被害人王女士处非法获取1780万元,双方没有签署协议,仅出具了借条。

    之后数年,王女士未曾获得回报,千万钱款也未能收回。而经核实,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情报局政工处没有叫娄志英的现役军人。

    庭审中,对于冒充军人身份一事,娄志英表示否认,称自己没有以军人自居,也没有以“军人”背景和王女士商谈生意,坚称双方只是投资项目陷入困局,会想办法把钱款还给王女士。

    今年4月,北京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娄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娄志英不满判决随后上诉。

    近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娄志英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据王女士的陈述及辨认笔录显示,2013年初,经朋友介绍,了解到娄志英是管国家金融的领导,可帮忙贷款,后与之多次见面。

    此后,娄志英开始向王女士借钱。为获取信任,娄曾拿出多张房产证,声称每间都价值200多万,并介绍自己“身份比省委书记高半格,27岁就是中将,总参二部、三部都归她管。”

    王女士自述,至此她听信了娄的话,以为“攀上了高枝”,便决定借钱给娄志英。2013年8月9日,自己给娄志英转款220万元。

    2013年8月27日,娄志英又介绍道,“有个成都的政府大项目,有部队的参与”,让她将商铺抵押贷款借钱给娄进行投资,最多两个月都能赚回来。次日,王女士与娄志英一起在成都办理了抵押手续,用其商铺抵押贷款1200万元,利息4分,每月48万利息。

    此后,娄志英再次找到王女士,以“大项目差几百万元”,让她拿房子抵押再借点钱。随后王女士向朋友借了330万元,转给娄志英。

    王女士表示,事后她给娄打电话,对方不是不接,就是说自己忙,询问什么时候还钱时,对方便回答,投到国家大项目上去了,很快还给她,但至今不与她见面,也没还钱。

    直到2015年4月27日,王女士去娄志英的公司,公司说“娄志英现在虽然是法定代表人,但公司跟娄没关系”后,意识到问题,随后报警。

    据了解,从2013年8月起至2013年12月,四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王女士分9次给娄志英的三个账户转款共计1780万元。双方没有任何合同协议,仅有三张金额分别为220万、1200万以及330万的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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